近日由中冶置业发展的新房逸璟. 龙湾,由于工程问题至今尚未入伙已经逾7个月时间,不少买家取消交易,发展商表示会按照正式买卖合约退回楼价,并不会没收其订金,同时按规定支付有关的利息,另外,未有取消交易的买家亦可获赔偿利息至交楼,利息为P加2厘(P为5厘)。 楼花新房延迟入伙时有发生,但像该项目按照合约退回楼价订金的案例实属罕见。究竟新房延期收楼,买家一定能获得赔偿吗?
答案:不一定。
首先在香港购入新房,需要先搞清楚新房售楼说明书上的预计关键日期是什么,如何得知单位入伙日期? 根据《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楼书上的“预计关键日期”,即是预计项目完成的日期。 要留意的是,关键日期并不等于入伙日期,实际的入伙日期往往较关键日期迟。 详情可查看前文做了解>>买房冷知识:新楼“关键日期”=“入伙日期”? 发展商往往需要在预计关键日期后,申请获批“满意纸”或“入伙纸”,才能通知买家正式收楼。
若发展商要求延迟收楼,买家能获赔偿吗?
一般而言,如果卖方是基于某些合理和合法的理由而未能如期完成兴建工程,卖方便可要求延长完工期限,且须在14日内以书面通知买方。根据《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卖方可就以下原因获认可人士批予延期交楼:
- 工人罢工或封闭工地;
- 暴动或内乱;
- 不可抗力或天灾;
- 火警或其他卖方所不能控制的意外;
- 战争;
- 恶劣天气(指香港天文台在24小时内,录得超过20毫米雨量,或在上午8时至下午5时之间,发出黑色暴雨警告讯号,或8号或以上台风讯号)。
由于以上原因发展商延迟收楼而令买家大失预算,如要交多几个月租金等,使经济负担大增,买家基本是无法获得赔偿的。除非发展项目未能在延长日期起计的6个月内完成,如开头逸璟. 龙湾的例子,则买方可以撤销合约。卖方须于撤销合约后的7日内,将买方根据合约支付的所有款项,连同该等款项的利息退还买方。 利息由个别支付日起计,直至退款日为止,以最优惠利率加年利率2%计算。 如买方决定等待发展项目完成,卖方亦须向买方支付相应利息。
虽然楼花新房延长入伙时有发生,但庆幸的是香港的楼花销售制度相当完善,发生楼盘烂尾的情况几乎没有,所以买家无需过度担心。
相反,如果发展商提早交楼,买家又会面临什么风险?
正常而言,买入新房后当然盼望越早收楼越好,但有时入伙时间比预计的提早太多,也会为买家带来一定麻烦。比如购房时选择建筑期付款的买家,有可能影响新房的按揭申请。举例来说,若某新盘原计划今年年底交楼,但却通知买家,交楼期提早大半年,买家需提前准备买卖交易。部分业主可能计划楼换楼,售出现居单位套现以支付新居楼价。但由于新居提早交楼,买家即使立即将单位放售,也未必能即时将单位售出,从而出现周转不灵的情况。
而按一般楼花新房合约,买家应该在收到发展商入伙通知后14天内完成交易。如果买家因故未能完成交易,唯有与发展商商讨,为延期交易而支付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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