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商以招标方式出售新盘的问题,近期惹起各界关注。代表一众发展商的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公布,于5月9日发出指引之后,接获会员意见,建议指引可更具弹性,以反映各类物业各有其特色和销售实况。新指引于2019年6月1日全面落实。
商会执委会经详细考虑后决定采纳有关建议,并取代5月9日之指引。除下列3类物业外,其他一概不可以招标方式出售。
该3类物业包括1)独立屋、洋房及特色户;2)具3间或以上睡房的实用面积不少于约753方呎分层单位;3)任何实用面积不少于约1,076方呎的分层单位。
同时,为提高透明度,有关招标文件,包括为买家提供之所有优惠计划及详细条款,均会上载至发展项目的网站,并提交予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而有关单位之成交金额及买家最终选择的优惠计划,均会及时在成交纪录册更新。
地产建设商会执行委员会主席梁志坚表示,是次推出有关新盘招标销售的新指引,已经过详细考虑及咨询会员意见,相信各会员均会自律执行,杜绝细单位透过招标推售。加上早前已提出的各项优化售楼措施,希望有助消除市场对标售形式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