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好难区别差饷和地租,或者不知道如何算,访间还流传着住港岛和住九龙是不用给地租的说法。
差饷为每年合理年租金的5%
全港几乎所有业主都要缴交差饷 (Rate),金额是物业的每年租值 (应课差饷租值) x 5% (差饷征收率)。用来计算的租值并非物业的实际或市场租金,而是由政府按照合理年租金估算出来的。例如,一个500呎单位,政府估算每月租值是$20,000,一年就是24万 x 5%,就是$12,000,每季就要交$3,000。
地租为每年合理年租金的3%
地租也是按同一方法计算,就是每年租值 (应课差饷租值) x 3% (差饷征收率),上述例子中,要交的地租为每年24万 x 3%,就是$7,200,每季则要交$1,800。
地租针对的是非“永久地权”的物业
要注意不是所有物业都要交地租 (Rent),地租针对的是非“永久地权”的物业。历史上,香港岛和九龙界限街以南是“永久割让”予英国的,例如太古城地契是批999年期,现在距离到期日还有八百多年,即是未来八百多年内都不用交地租。而新界(包括界限街以北的九龙部份)是租借的,原本的土地契约于1997年6月30日届满,但根据《中英联合声明》,这批土地契约可不用补缴地价并自动续期至2047年6月30日,惟从续期日起须缴交一项新地租,所以从1997年7月1日起是需要给地租的。因此,以物业是否在新界来判断要否须交地租是不准确的。
以下三类物业需要缴交地租
(一)九龙界限街以北、新界及离岛区大部分物业;
(二)全港所有地区于 1985 年 5 月 27 日或之后获批土地契约的物业;
(三)地契已到期,续期后就需要交地租,如薄扶林花园的地契于2005年到期,续期后就要交每年3%的地租。
有趣的是,因为历史原因,建于新界乡村的村屋和新界原居民拥有的丁屋,可获豁免缴交差饷和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