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物业送赠他人看似简单,但涉及不少法律风险,如果下一手业主打算买入的单位属于送赠物业,要密切注意土地注册日期上的送赠日期。根据《破产条例》,如果赠予人在5年内有把物业以低于市价形式送赠他人,债权人有机会把向法庭要求追回有关物业。即使5年内物业已经卖给另一名买家,法庭可以裁决交易无效,并由破产管理署接管物业。另外,在《破产条例》及《遗产条例》监管下,不论是私人物业或居屋,物业3年内不得转售。
2.是否做到按揭?
把物业以送赠形式转让他人,基于5年内仍存在破产风险,银行不会批出按揭。就算物业已超过5年以上亦未必会批出按揭,是乎个别银行风险取态,大部份往往要达8至10年以上才会顺利批出。
3.如何知道是否属于送赠物业?
要查出物业是否以送赠形式交易,可以透过查册找到,只要浏览土地注册处的“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网上服务”的“查阅土地登记册”,再输入屋苑及单位资料,会发现业主资料会出现“DEED OF GIFT”的字眼,再输入相关注册摘要编号后会获得详细文件,便会知悉赠予人(the Donor)及受赠人(the Donee)的全名。地产代理协助处理物业交易时,如果发现物业以送赠形式交易,会提醒准买家法律及按揭风险。
4.税项点计?
虽然送赠物业在土地注册处的交易价是$0或“–”,但从税务角度,送契物业与一般物业买卖无异,印花税仍会按照差饷物业估价署评估的市值支付。另外,送赠物业也受额外印花税限制,如果受赠人取得业权后首6个月卖出物业,要被征收楼价的20%作为税项,6至12个月税率为15%,24个月至36个月为10%。
5.把物业送给家人,有无其他更方便办法?
由于送赠物业存在按揭及转让问题,如果父母希望把物业留给子女,长命契方式处理更为方便,当父母在世时,子女亦不能卖出物业。一旦父母身故后,物业便自动由子女持有,按揭申请与一般物业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