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价高昂之下,首期资金往往是买家的最大顾虑,所以自从2019年买家可以选择按揭保险新例(俗称“林郑Plan”)后,可使用高成数按揭供楼,令首期预算相对有弹性。
然而,购买一手新盘时,发展商有机会在买家申请按揭前,先收取超过一成订金(一般是楼价15%),余数(一般是楼价85%)在成交日才收取。那么,有不少买家会问,如付了超过一成订金,之后再做9成按揭又成功批出的话,付多了的首期能不能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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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可以的。当买家的9成按揭获批后,在成交日时会将按揭放款到律师楼户口,而律师楼会向发展商付清楼花的尾数(一般是楼价85%)。即系有楼价5%现金多了出来,律师楼是会退还至贷款人户口。
实际退款会少于5%
不过,实际退款会少于5%,因为律师楼要扣除其他支出包括律师费尾数或其他因买卖所产生的支出。以上情况大多会在使用建筑期条款的买家用得较多,即供条款的买家较少,因为使用建筑期条款,800万或以下物业也可做9成按揭。楼花即供楼价在400万元或以下方可做9成按揭,而400万元以内的物业,在今时今日的香港要找到,基本上是艰难的任务。
不厌其烦再提一下大家,有时部份一手楼花期很长,使用建筑期条款的买家,于收楼前3个月才可申请按揭,如不幸期间遇上楼价大跌,银行有权以最新估价而不是买入价计算贷款额,可能会导致“借唔足”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