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公布,自该署2014年4月起加强打击在私人农地上违契搭建构筑物至今年3月底,已先后就约3,000多宗个案采取执管行动,并完成处理其中909宗合共涉及950幅私人农地的个案。
截至今年3月底,在已完成处理的个案中,18幅私人农地因业权人在接获多次警告后仍没有清拆违契构筑物,署方已根据《政府土地权(重收及转归补救)条例》(第126章)重收;905幅的业权人在署方采取执管行动后(包括发出法定通知、发出警告信、将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自行清拆所有违契构筑物;另外27个地段由地政总署安排清拆所有违契构筑物。
地政总署发言人指出,上述18幅被重收的私人农地当中,有8幅是该署在本年3月因应两宗严重违契个案采取重收行动,第1宗个案位于新界上水鸡岭,涉及7幅私人农地,约9,800平方米土地及不少于17个未经批准的构筑物,估计涉及约27户家庭;第2宗个案位于新界元朗八乡吴家村,涉及1幅私人农地,约6,600平方米土地及41间未经批准的构筑物,估计涉及约39户家庭。
地政总署发言人表示,私人农地被重收后即成为政府土地,而任何人士若非法占用政府土地,地政总署会考虑提出检控。因此,市民在购买或租用农地构筑物前要先征询专业意见,以防购入或租用了违反地契的构筑物,以致日后当局取缔违契构筑物时蒙受损失,甚至因为继续占用重收的土地而负上刑责。
地政总署发言人重申,署方会继续打击私人农地上违契搭建构筑物的情况,而一旦发出警告信,会保留权利在不作进一步通知的情况下启动重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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