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有关招标高回赠卖楼手法不透明的文章已经有一年,政府不但没有检控任何地产商,甚至有监管机构表示招标卖楼没有违规。有了这个保证,地产商变本加厉,就算大如新地亦不例外,直到上个月政府发觉招标卖楼已经到了失控地埗,陈帆都不知怎样做,唯有请地产商自律。
到最近政府突然点名话新地招标卖楼违规,我觉得政府这步棋行错了,以为检控新地可以令其他较小型地产商在招标卖楼时不敢违规。其实,政府如果要检控新地,首先要谴责自己的监管机构,没有作出清晰指引,如果真的要揾地产商“祭旗”,都不能够找新地。我认为新地最支持政府,以月月有楼卖的口号表示绝对不会囤积居奇,不过在年初的时候楼市不太好,而见到其他地产商用招标高回赠的方法卖楼,而又有不错成绩,有样学样而已。政府为什么不首先检控其他违规地产商?这实在于理不合,于法不合。
有老友表示“于理不合”还可以解释,但并不是于法不合,政府可以随时检控任何违规的人,我不敢反驳。不过,我曾经试过在一段路违例泊车,但当时有很多车辆同样违例,我的车泊在中段,抄牌的人只抄了我的车,于是我去信交通部投诉。首先,为什么不是由两边开始抄牌?如果有交警抄牌,我的一定会将车䩫驶离,最后该罚款单被撤销。同样情况,政府如果一早检控其他违规地产商,新地一定不会招标卖楼时违规,事件应该错在政府而非新地。违规事件上限罚款虽然只是50万元,数目真的不大,但是严重影响新地商誉,官员们或者不会明白商誉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