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楼价高企,纳米盘应运而生,由于单位只有百多200平方呎,限制了傢俬摆位。很多业主都会想尽办法用尽每一吋空间,包括向高空发展。
其中较为流行是自制阁楼,因为近年很多新盘都有超过10呎的高楼底,设计师只要巧妙地在单位加建一层活动空间,上层可以摆放杂物,或索性放置睡床,当为睡房,下层是客饭厅,单位可用面积即时大增。
视乎会否有结构性安装
但要留意,加建阁楼有机会影响单位的结构构件或耐火结构而违反《建筑物条例》,尤其是搭建永久性的楼板,以结构性地台形式悬空安装,需要依靠楼宇结构组件作支撑及承重,是属于建筑工程,必需入纸向屋宇署及地政总署申请。
屋宇署在审批时,会考虑阁楼的结构性安全,尤其是大厦能否承受阁楼的重量,还要符合通风、采光、走火通道等法定要求,楼层高度亦有限制,最低标准不少于2.5米,另外加建阁楼会增加总楼面面积,部门亦要视乎整幢楼宇会否超出建筑面积上限。
由于发展商在兴建物业时,一般已用尽可建楼面面积,所以很多加建阁楼的申请,获批的机会都不太高。假如未得到屋宇署同意而进行阁楼工程,会被视为僭建。
组装傢俬不当僭建
有些业主为免麻烦,会利用大型傢俬“自制”阁楼,例如利用组合柜或碌架床,独立放置于单位内,造成阁楼效果,楼梯部分是储物柜桶,而这些傢俬不会固定在单位内。由于组装式的傢俬不会视为建筑工程及结构物,故不会视为僭建。
如果大家置业,睇楼时看到单位内有阁楼,宜特别留神,看清楚究竟是非固定的组装傢俬,还是属于结构性工程,最好请专业建筑测量师评估阁楼的合法性。
屋宇署如接获加建阁楼的举报,会向业主发出清拆令,如无合理辩解又不遵重清拆令,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一年,罪行持续则每一天另处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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